# 105-013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105年度銀錠大樓無障礙電梯新建工程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12/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鎰發營造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00,000
原始預算
$ 3,795,700
底價金額
$ 3,650,000
決標折數
98.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怡文
聯絡電話 (07)6671002#33
機關代碼 3.97.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聯絡人 王怡文
聯絡電話 (07)6671002#33
傳真號碼 (07)6673002
電子郵件信箱 wangxing@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46,88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795,7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銀錠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3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詳見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有效期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有效期內營造業登記證。 6.承攬工程手冊。 7.切結書。(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週環境特性,招標機關不做現場說明。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工期間,以不影響學生上課、行政人員上班為原則,施工期間,須配合機關指示,其增加工資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本機關依投標文件內之電話或手機通知限期1小時內到開標現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於期限內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五)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六)廠商須於決標日起3日內至機關完成簽約手續。(國定假日、星期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七)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八)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九)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十)本工程如遇未取得建照而發包時,廠商施工應以建管單位審查合格之圖說施工。若發包圖與建照圖面有介面施工或疑問處,須於施工前提出討論,並經監造單位確認後始得施工。 (十一)本工程承商須配合取得使用執照,惟因目前尚在申請建造執照中,若因申請建造執照而需辦理變更設計時,承商亦需配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怡文
聯絡電話
(07)6671002#33
機關代碼
3.97.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聯絡人
王怡文
聯絡電話
(07)6671002#33
傳真號碼
(07)6673002
電子郵件信箱
wangxing@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46,881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3,795,7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7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7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銀錠大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5高雄市內門區中正路160巷3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35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詳見投標須知)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信用證明。 3.有效期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有效期內營造業登記證。 6.承攬工程手冊。 7.切結書。(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或開工前補正,未依規定期限提出者,本機關得暫停給付工程估驗款至得標廠商提出為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週環境特性,招標機關不做現場說明。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工期間,以不影響學生上課、行政人員上班為原則,施工期間,須配合機關指示,其增加工資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本機關依投標文件內之電話或手機通知限期1小時內到開標現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於期限內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本機關不另通知) (五)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六)廠商須於決標日起3日內至機關完成簽約手續。(國定假日、星期例假日及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七)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八)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或其他相關書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有特殊情形或得標廠商認為某項目單價不合理時,得於訂約時由本機關與得標廠商協議調整之。 (九)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十)本工程如遇未取得建照而發包時,廠商施工應以建管單位審查合格之圖說施工。若發包圖與建照圖面有介面施工或疑問處,須於施工前提出討論,並經監造單位確認後始得施工。 (十一)本工程承商須配合取得使用執照,惟因目前尚在申請建造執照中,若因申請建造執照而需辦理變更設計時,承商亦需配合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內門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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