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48高雄市桃源區勤和里南橫公路三段2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ty6861133@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8高雄市桃源區勤和里南橫公路三段20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3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具有丙級(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僅須任一項符合)。
二、A、營造業者應附下列文件:(a)營造業登記證書。(b)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三、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應 附下列文件:
(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b)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四、當年度有效納稅證明文件(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投標廠商切結書:請參考招標文件,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所附之應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桃源國民中學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