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wm1090420 已決標公告

大灣國中109年安裝冷氣機與清淨機等設備之改善電力工程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決標日:109/05/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奭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81,983
原始預算
$ 4,129,000
底價金額
$ 4,120,000
決標折數
86.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6.2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慧芬
聯絡電話 (07)3711715#311
機關代碼 3.97.6.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聯絡人 吳慧芬
聯絡電話 (07)3711715#311
傳真號碼 (07)3721328
電子郵件信箱 fen9527@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郵購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注意截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5/19 11:00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5/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照合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立案證明、公會會員、納稅證明、履約能力證明、請務必詳閱本校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開標,廠商資格文件證件封與標單封(請依序由上至下)請分開裝封一同送達本校總務處,廠商郵寄標案請審慎評估寄達時間,如逾時送達視為無效投標,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二、本案開標當日審查廠商資格,證件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依序開啟標單封進行比價,廠商請攜帶出席證明書、授權書與印章派員至開標現場辦理。 三、開標當日如因不可抗力而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上班日。 四、請廠商務必詳閱本校所有招標文件填寫。 五、本案招標文件內時間若有與公告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或洽詢本校總務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6.2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慧芬
聯絡電話
(07)3711715#311
機關代碼
3.97.6.2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聯絡人
吳慧芬
聯絡電話
(07)3711715#311
傳真號碼
(07)3721328
電子郵件信箱
fen9527@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25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300元,郵購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並注意截標期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8 17:00
開標時間
109/05/19 11:00
開標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5/3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仁雄路9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照合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立案證明、公會會員、納稅證明、履約能力證明、請務必詳閱本校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一次投標開標,廠商資格文件證件封與標單封(請依序由上至下)請分開裝封一同送達本校總務處,廠商郵寄標案請審慎評估寄達時間,如逾時送達視為無效投標,後果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二、本案開標當日審查廠商資格,證件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依序開啟標單封進行比價,廠商請攜帶出席證明書、授權書與印章派員至開標現場辦理。 三、開標當日如因不可抗力而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上班日。 四、請廠商務必詳閱本校所有招標文件填寫。 五、本案招標文件內時間若有與公告不一致時,以公告為主或洽詢本校總務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灣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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