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包括本群組各校未設計及前金國中主要部分,擴充金額241萬1252元,本機關將視廠商履約情況及本計畫經費核定,再予以決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龍成路111號
履約期限
新設及既設冷氣電力系統佈建工程120及240日曆天,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案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1.鑑於本案有急迫性且前瞻計畫,得依據採購法,本案增加契約預付款,預付款為契約價金總額30%,於契約簽訂完成,廠商提出施工計畫書及辦妥履約各項保證,並提供與預付款同額之預付款還款保證,經機關核可後,可撥付預付款。
2、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6月18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6531號函及110年5月25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567號函,明定各機關履約中之政府採購案件因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因素致廠商未能依契約履行者之處理方式,酌增工期。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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