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reen71@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期間內,本所保留增購權利,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之項目、內容及單價依原契約規範。本案預估擴充項目為原契約內所有項目,且該擴充金額為新臺幣90萬元,其擴充期間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以現金或郵局匯票新台幣壹佰元正,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洽購。(請先電話聯絡)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31日或逐批採購交貨累計達90萬元整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應備資格:營業項目為醫療器材零售業或其他與本標案有關之營業項目之國內營業廠商。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或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行政院衛生署(衛福部)或縣市政府衛生局許可販售醫療器材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行政院衛生署(衛福部)或縣市政府衛生局許可販售醫療器材證明文件影本。
附加說明
一、其他詳如投標須知。
二、為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深化與普及政府文件標準格式(CNS-15251)實施計畫」,本招標文件之可編輯檔案使用ODF格式,如下載之資料無法開啟,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下載支援ODF文件格式軟體工具
(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s=41F160FA9EF25A20)
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
四、本採購案於111年7月5日上午9時0分辦理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資格之廠商於次日(7月6日)上午10時0分進行評選及廠商簡報(本所不另行通知),由各評選委員依評選標準評分選出優勝廠商。
五、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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