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reen71@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洽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以現金或郵局匯票新台幣壹佰元正,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秘書室購買。(請先電話聯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2樓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銷)報社、報紙或有履約能力之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一、本案以總價決標,採底價內最低標價為原則。二、其他詳如投標須知。三、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依原訂截止收件或開 標者,順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日與開標日不在同一日者,截止收件日延期,開標日亦一併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之同一時間;截止收件或開標日延期, 本機關不另通知或公告,請投標廠商自行注意相關單位之公告。四、本採購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五、廠商對於 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查詢電話;07-821517疑義者6#204)。六、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 (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五樓。七、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 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