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7)3322351#2576 ;2540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4天內完成基本規劃報告書,監造責任通知起至驗收止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並可提供建築物耐震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權處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領取招標文件採郵購、面購、電子領標三種方式辦理,面購:200元、郵購300元、電子領標:20元,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件案號一份招標文件。
2、郵購者應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截至投標日止,另紙書寫個人姓名、地址、電話及標的名稱,連同郵政匯票裝封,並以郵遞寄高雄郵局第1620號信箱。
3、面購者: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截至投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洽購。
4、以上前二項郵購、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定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5、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公告資料指定地點,逾時送達概不受理。
6、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依投標文件規定檢送書面文件及資料。
7、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異議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8、本採購案於108年1月31日上午9時辦理廠商資格審查,審標完成擇日辦理評選(本所另行通知),由各評選委員依評選標準評分選出優勝廠商後,辦理議價。
9、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10、檢舉受理單位尚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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