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1001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第二辦公處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決標日:113/1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力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667,529
原始預算
$ 8,444,415
底價金額
$ 8,440,000
決標折數
90.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5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戴瑋葶;經建課洪士哲
聯絡電話 (07)3322351#2569.2541
機關代碼 3.97.58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聯絡人 秘書室戴瑋葶;經建課洪士哲
聯絡電話 (07)3322351#2569.2541
傳真號碼 (07)3317369
電子郵件信箱 tweiting@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代辦施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7.2.69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2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期限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丙等以上營造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領取招標文件採面購、電子領標兩種方式辦理,面購:200元、電子領標:20元。 2、面購者: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截至投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持現金(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洽購。 3、以上前二項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定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4、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公告資料指定地點,逾時送達概不受理。 5、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依投標文件規定檢送書面文件及資料。 6、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異議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7、檢舉受理單位尚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8.押標金繳納相關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戴瑋葶;經建課洪士哲
聯絡電話
(07)3322351#2569.2541
機關代碼
3.97.58
單位名稱
高雄市苓雅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聯絡人
秘書室戴瑋葶;經建課洪士哲
聯絡電話
(07)3322351#2569.2541
傳真號碼
(07)3317369
電子郵件信箱
tweiting@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代辦施0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7.2.69高雄市苓雅戶政事務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1/12 09:3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85號5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期限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丙等以上營造業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領取招標文件採面購、電子領標兩種方式辦理,面購:200元、電子領標:20元。 2、面購者: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截至投標日止,於辦公時間內持現金(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洽購。 3、以上前二項面購,領取招標文件之截止日,倘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分別依原定截止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4、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依公告之截止期限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公告資料指定地點,逾時送達概不受理。 5、電子領標: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依投標文件規定檢送書面文件及資料。 6、廠商對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六章之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對招標文件有異議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 7、檢舉受理單位尚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8.押標金繳納相關事宜詳如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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