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7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新興區行政中心耐震能力補強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決標日:110/07/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巍宏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4,860
原始預算
$ 1,984,391
底價金額
$ 1,924,86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麗華
聯絡電話 (07)2386113#177
機關代碼 3.97.5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聯絡人 曾麗華
聯絡電話 (07)2386113#177
傳真號碼 (07)2368070
電子郵件信箱 a1123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984,3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3 12: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4: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機關發文日次日起 50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監造另函通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權處分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其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購領:自110年7月23日起至110年7月30日下午17時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至高雄市新興區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親領。 2.郵遞購領: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另附回郵,高雄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之郵票。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 二、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23日起,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議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佈放假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時間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 4.其他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標單應於截標前寄達高雄郵政2140號信箱或於截標前親自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開標地點:本所五樓第二會議室並得依本機關廳舍使用狀況適時調整開標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3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麗華
聯絡電話
(07)2386113#177
機關代碼
3.97.56
單位名稱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聯絡人
曾麗華
聯絡電話
(07)2386113#177
傳真號碼
(07)2368070
電子郵件信箱
a1123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984,39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03 12:00
開標時間
110/08/03 14:3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本機關發文日次日起 50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監造另函通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權處分者,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其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專人購領:自110年7月23日起至110年7月30日下午17時止,於辦公時間內持郵政匯票或現金(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至高雄市新興區公所秘書室(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34號4樓)親領。 2.郵遞購領:招標文件工本費300元〈另附回郵,高雄市110元,其他縣市150元之郵票。請自行估算預留郵遞時間〉。 3.電子領標。 二、
其他
1.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0年7月23日起,以書面送達本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議處理結果,將於110年8月2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轉2238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 3.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佈放假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時間 (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則順延至恢復上班第1天同時段開標。 4.其他應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標單應於截標前寄達高雄郵政2140號信箱或於截標前親自送達本所秘書室,逾時無效。開標地點:本所五樓第二會議室並得依本機關廳舍使用狀況適時調整開標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新興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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