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11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得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擴充之期間上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採購金額上限為238萬元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並可提供道路規劃設計技術服務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法登記開業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且未受停權處分。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二、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三、截標日、開標日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日、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四、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07)3366673;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eth@kcg.gov.tw)、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五、投標時檢附切結書1.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