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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110@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得於112年12月25日前以200萬元額度內,以契約原單價、品項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哈爾濱街二一五號五樓
廠商資格摘要
凡符合本採購標的之相關業者,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記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附加說明
一、合於招標文件規定,除有標價偏低情事外,以底價內最低價決標為原則。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3項規定辦理,如未達三家廠商投標,逕依同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本案履約及保固擔保均以繳納保證金為原則,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三、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四、截標日、開標日遇本所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日、開標日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五、受理檢舉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07)3366673;檢舉信箱:高雄郵政第2299號信箱(eth@kcg.gov.tw)、傳真:(07)3313655、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六、其他注意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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