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12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楠梓區玉屏里後勁南路7巷38弄單號側水溝改善工程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決標日:112/06/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良溢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5,000
原始預算
$ 703,516
底價金額
$ 703,000
決標折數
93.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惠美
聯絡電話 (07)3517121#306
機關代碼 3.97.5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聯絡人 吳惠美
聯絡電話 (07)3517121#306
傳真號碼 (07)3525545
電子郵件信箱 w540131@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201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9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期限內郵遞高雄楠梓郵局 6-8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登記有案領有丙等(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權處分)。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各該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 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 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外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以電子領標需附電子領標付款收據憑證(號碼),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於外標封,以便有疑問時即時聯繫查詢。 4.決標作業時,若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並不得參加後續之比減價。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由開標主持人當場說明或訂定)到場,如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本所受理陳情檢舉單位:政風室(地址:81166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2 樓,電話:07-3517121轉分機280或07-3527392;電子郵件信箱:tmp100@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惠美
聯絡電話
(07)3517121#306
機關代碼
3.97.54
單位名稱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聯絡人
吳惠美
聯絡電話
(07)3517121#306
傳真號碼
(07)3525545
電子郵件信箱
w540131@kcg.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1201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二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9 10:3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期限內郵遞高雄楠梓郵局 6-8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凡經政府登記有案領有丙等(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未受停業、權處分)。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各該業登記證。 (2)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 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 (3)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 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 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 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 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 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 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 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 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依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其餘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事項,每一件請領圖說者限一件,投標文件應依規定裝入外標封始得郵寄,否則不予受理.以電子領標需附電子領標付款收據憑證(號碼),未盡事宜疑問處依採購法第41條辦理。 2.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間,則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始舉行。 3.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建請將聯絡電話一併註明於外標封,以便有疑問時即時聯繫查詢。 4.決標作業時,若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並不得參加後續之比減價。但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時,機關得通知廠商限期(由開標主持人當場說明或訂定)到場,如廠商未於通知期限內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本所受理陳情檢舉單位:政風室(地址:81166高雄市楠梓區楠梓新路264號2 樓,電話:07-3517121轉分機280或07-3527392;電子郵件信箱:tmp100@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楠梓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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