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四.五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五樓秘書室(總務)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五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五樓秘書室(總務)
履約期限
廠商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機關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一) 基本資格:工程有限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消防設備師事務所、或其他如技術顧問機構之專業廠商,營業範圍包括消防安全設備相關服務。
(二) 投標時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聘請領有消防設備師執業執照或內政部核發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暫行執業執照,仍繼續於該機構執業之人員其執業執照影本,提送至少1人(須附該人勞保投保證明)。
5.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切結書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執業技師)。
6.服務建議書。
附加說明
【115、1、14更正公告】
1、 本次更正「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二)4.及投標附件—廠商資格審查表序號
四。
2、 本案係於等標期截⽌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改變,且於原定截⽌⽇前5⽇公告或書⾯通知各廠商,得免延⻑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115、1、15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招標公告—廠商資格摘要4.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改變,且於原定截⽌⽇前5⽇公告或書⾯通知各廠商,得免延⻑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
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二)1.專人領取者:請於截止期限內持現金(圖說工本費200元)至本所秘書室領取(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5 樓),1人限購1份。
2.請向高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金繳納圖說工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一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自行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1日者,以1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前1日,採書面答覆。
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肆、截止投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第一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伍、評選會議時間:另行通知。
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單位名稱: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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