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四.五樓
電子郵件信箱
iamchiu@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需完成果貿社區之下列項目之消防修繕以符合法令規定
1.室內消防栓設備修繕
2.自動撒水設備修繕
3.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含手動報警設備)修繕
4.緊急廣播設備修繕
5.泡沫滅火設備修繕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五樓(秘書室總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479號五樓秘書室
履約期限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0日內全部完成(詳需求說明書)。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不適用
廠商資格摘要
(詳⾒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及專業分包廠商均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均應檢附)。
3.廠商依⼯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投標廠商及分包廠商均應檢附)如會員證。
4.聘請領有消防設備師證書或內政部核發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或裝置檢修暫行執業證書,仍繼續於該機構執業之人員其證書影本,提送至少1人(須附該人勞保投保證明)。
5.招標文件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廠商之責任)。
6.押標金。
7.服務建議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壹、領取投標文件時間及地點:
(⼀)時間:⾃公告⽇起⾄截標期限⽌。
(⼆)1.專⼈領取者:請於截⽌期限內持現⾦(圖說⼯本費200元)⾄本所秘書室領取(⾼雄市左營區左營⼤路479號5 樓),1⼈限購1份。
2.請向⾼雄市左營區公所索取,內附回郵郵票52元(餘額部份悉數退還),連同郵政匯票(受款⼈為⾼雄市左營區公所)或現⾦繳納圖說⼯本費200元;並以另紙寫明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標的物名稱,置入信封內。信封套外,除信箱號碼外,不得書寫其他文字,⼀住址限購1份。請領標者⾃⾏估量準備文件所需往返時間,逾期無法寄達者,廠商應⾃⾏負責。
3.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採購網。
貳、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不⾜1⽇者,以1⽇計)期限前,以書⾯送達本所請求釋疑;該期限⾃公告⽇起算。本所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投標⽇或資格審查截⽌收件⽇前1⽇,採書⾯答覆。
參、廠商與本所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所提出異議;若對異議處理結果不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規定,向⾼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本所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肆、截⽌投標⽇、開標⽇若遇天災、地變等特殊原因經政府機關宣布暫停辦公時,分別依原定⽇期順延⾄恢復上班第⼀天同時段,本機關不另⾏通知。
伍、本次開標不受3家(含)以上合格投標廠商之限制。
陸、受理檢舉不法機關名稱、電話及信箱:
「中央採購稽核⼩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雄市政府採購稽核⼩組」地址:⾼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雄市調查處」,地址:⾼雄市前⾦區成功⼀路428號,電話07-2818888,信箱:⾼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
「⾼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申訴單位名稱:⾼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雄市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