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zin6336@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經機關同意得擴充一年(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惟最低工資如經政府公布調整,應從其規定調整基本工資。後續擴充期間1年(116年1月1日至116 年12月31日止)。擴充增購金額新臺幣252,000元整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F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政風室或高雄鼓岩郵局第35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時間止,請以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 2.可經由電子領標系統購得。3.親自面購: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月21日(上班時間內)止,請至本所秘書室面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通訊購領-(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局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繳納圖說工本費100元(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項圖說標單)。領標信封請僅書寫本所住址即可(公司名稱或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另紙書寫置入信封)以郵遞方式連同郵政匯票及回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秘書室。2.親自面購:100元(郵局匯票或現金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通信投標者:請用標封以郵遞方式於截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鼓岩郵局第35號信箱。2.專人送達:請用標封於截標時間前送達本所3樓政風室(逾時無效)。[其他]:(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二)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查詢電話:07-5311191#18)。(三)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四)本案開標後,若各廠商報價均高於底價,若於無其他事宜,於開標現場辦理比、減價作業,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五)依工程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六)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條。(七)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若屆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八)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