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111006 已決標公告

111年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工作事項勞務採購案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決標日:110/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莊采頤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2,736
原始預算
$ 362,736
底價金額
$ 362,73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7.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楊仁逢(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7)5311191#18
機關代碼 3.97.52
單位名稱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F
聯絡人 楊仁逢(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7)5311191#18
傳真號碼 (07)5616364
電子郵件信箱 zin6336@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經機關同意得續約一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補助金額 362,73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6 17:30
開標時間 111/01/07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以廠商名義投標者:請出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經營資料處理服務、打字等業務並具有人力資源服務業之廠商或2、以個人名義投標者:個人(性別不拘)20歲以上,需出具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民)。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廠商信用之證明(以個人名義投標者免附)。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6、切結書。7、廠商領標憑據。8、企劃書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時間止,請以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 2.可經由電子領標系統購得。3.親自面購: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月6日(上班時間內)止,請至本所4樓秘書室面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通訊購領-(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局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繳納圖說工本費100元(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項圖說標單)。領標信封請僅書寫本所住址即可(公司名稱或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另紙書寫置入信封)以郵遞方式連同郵政匯票及回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秘書室。2.親自面購:100元(郵局匯票或現金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通信投標者:請用標封以郵遞方式於截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鼓岩郵局第35號信箱。2.專人送達:請用標封於截標時間前送達本所3樓政風室(逾時無效)。[其他]:(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二)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查詢電話:07-5311191#18)。(三)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四)本案開標後,若各廠商報價均高於底價,若於無其他事宜,於開標現場辦理比、減價作業,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五)依工程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六)餘詳如工作事項需求說明書,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59條。(七)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若屆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八)開標日期時間:第一階段: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11年1月7日上午10時整,第二階段評審:由機關另行通知。廠商之企劃書1式8份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紙本寄達或送達本所。(九)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2
聯絡人
楊仁逢(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7)5311191#18
機關代碼
3.97.52
單位名稱
高雄市鼓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F
聯絡人
楊仁逢(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7)5311191#18
傳真號碼
(07)5616364
電子郵件信箱
zin6336@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經機關同意得續約一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3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補助金額
362,73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6 17:30
開標時間
111/01/07 10:00
開標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2月1日起至112年1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以廠商名義投標者:請出具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經營資料處理服務、打字等業務並具有人力資源服務業之廠商或2、以個人名義投標者:個人(性別不拘)20歲以上,需出具自然人身分證明文件(中華民國國民)。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4、廠商信用之證明(以個人名義投標者免附)。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6、切結書。7、廠商領標憑據。8、企劃書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時間止,請以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 2.可經由電子領標系統購得。3.親自面購: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月6日(上班時間內)止,請至本所4樓秘書室面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通訊購領-(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局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繳納圖說工本費100元(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項圖說標單)。領標信封請僅書寫本所住址即可(公司名稱或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另紙書寫置入信封)以郵遞方式連同郵政匯票及回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4樓秘書室。2.親自面購:100元(郵局匯票或現金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通信投標者:請用標封以郵遞方式於截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鼓岩郵局第35號信箱。2.專人送達:請用標封於截標時間前送達本所3樓政風室(逾時無效)。[其他]:(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二)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查詢電話:07-5311191#18)。(三)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四)本案開標後,若各廠商報價均高於底價,若於無其他事宜,於開標現場辦理比、減價作業,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五)依工程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六)餘詳如工作事項需求說明書,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59條。(七)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若屆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八)開標日期時間:第一階段: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11年1月7日上午10時整,第二階段評審:由機關另行通知。廠商之企劃書1式8份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紙本寄達或送達本所。(九)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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