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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經機關同意得續約一年,並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
補助機關
3.27.56 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102年7月23日組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3F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06年2月1日起至107年1月31日止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通訊購領: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時間止,請以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三樓。 2.親自面購: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19日止,請至本所秘書室面購。3.可經由電子領標系統購得。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通訊購領-(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局匯票(受款人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繳納圖說工本費100元(一張郵政匯票限領一項圖說標單)。領標信封請僅書寫本所住址即可(公司名稱或姓名、住址、電話及標的名稱,另紙書寫置入信封)以郵遞方式連同郵政匯票及回郵寄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166號三樓。2.親自面購:100元(郵局匯票或現金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通信投標者:請用標封以郵遞方式於截標時間前寄達高雄郵政第20-35號信箱。2.專人送達:請用標封於截標時間前送達本所政風室(逾時無效)。[其他]:(一)電子招標文件版權為本所所有,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但經招標標單位同意者,不在此限。(二)領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期限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日前一日,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查詢電話:07-5311191#18)。(三)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四)本案開標後,若各廠商報價均高於底價,若於無其他事宜,於開標現場辦理比、減價作業,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五)依工程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六)本案屬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若屆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擬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辦理。(七)其他詳如投標須知及工作事項需求說明書。(八)開標日期時間:第一階段:廠商資格審查時間105年12月20日上午10時00分,第二階段評審:由機關另行通知。廠商之企劃書乙式8份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紙本寄達或送達本所。(九)補充檢舉受理單位: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07-3313655 免費 07-3313655 免費 、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電子郵件:eth@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