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5 已決標公告

綜合教學大樓耐震補強工程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決標日:111/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玖乘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70,000
原始預算
$ 21,277,624
底價金額
$ 18,260,000
決標折數
98.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7.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賢
聯絡電話 (07)7491992#8301
機關代碼 3.97.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聯絡人 林明賢
聯絡電話 (07)7491992#8301
傳真號碼 (07)7495818
電子郵件信箱 threepig@cchs.kh.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8,724,3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6 09: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次日起7日(含)內開工至18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建築高度超過21公尺)或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有關本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可憑稅捐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以及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 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施工開工期間預計暑假期間,請投標廠商注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明賢
聯絡電話
(07)7491992#8301
機關代碼
3.97.5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聯絡人
林明賢
聯絡電話
(07)7491992#8301
傳真號碼
(07)7495818
電子郵件信箱
threepig@cchs.kh.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8,724,3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6 09: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3/2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次日起7日(含)內開工至180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建築高度超過21公尺)或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有關本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可憑稅捐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以及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之 金融機構證明文件,詳如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施工開工期間預計暑假期間,請投標廠商注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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