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6 已決標公告

圍牆整修工程

高雄市立大洲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振益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3,700
原始預算
$ 686,638
底價金額
$ 640,000
決標折數
99.0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大洲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9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建輝
聯絡電話 (07)6661378#31
機關代碼 3.97.5.9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新光里新南巷5號
聯絡人 何建輝
聯絡電話 (07)6661378#31
傳真號碼 (07)6662294
電子郵件信箱 zoo111200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2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新光里新南巷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營造業者應附下列文件:營造業登記證及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B、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應附下列文件: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及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關工程施作期間,可能涉及校區外圍土地之範圍。本校已於土地所有權之代理人(代書)接洽完畢,廠商可安心施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洲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9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何建輝
聯絡電話
(07)6661378#31
機關代碼
3.97.5.9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42高雄市旗山區新光里新南巷5號
聯絡人
何建輝
聯絡電話
(07)6661378#31
傳真號碼
(07)6662294
電子郵件信箱
zoo111200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2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新光里新南巷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A、營造業者應附下列文件:營造業登記證及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B、依規定得於本市營業之土木包工業(包括營造業法第十一條規定之土木包工業)者,應附下列文件: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及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印模單正本:廠商投標文件上所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印文,應與印章印模單上印章印文相同。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有關工程施作期間,可能涉及校區外圍土地之範圍。本校已於土地所有權之代理人(代書)接洽完畢,廠商可安心施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大洲國民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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