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0 已決標公告

阿蓮國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教學設備採購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決標日:107/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炳昌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98,000
原始預算
$ 1,622,950
底價金額
$ 1,620,000
決標折數
98.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9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政達
聯絡電話 (07)6312045#311
機關代碼 3.97.5.9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178號
聯絡人 劉政達
聯絡電話 (07)6312045#311
傳真號碼 (07)6318530
電子郵件信箱 yes17817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阿蓮國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教學第2期設備採購預算金額759,23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428,196元
補助機關_2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194,75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09:00
開標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1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1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校通知日起45天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審查資格依據:「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為準。 附註: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設立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與本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專業廠商,且能履行本採購契約,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需為其中一項:1.電器批發或安裝業2.五金批發業3.電腦設備安裝業4.機械批發或安裝業5.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9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政達
聯絡電話
(07)6312045#311
機關代碼
3.97.5.9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178號
聯絡人
劉政達
聯絡電話
(07)6312045#311
傳真號碼
(07)6318530
電子郵件信箱
yes178178@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8年阿蓮國中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畫教學第2期設備採購預算金額759,23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428,196元
補助機關_2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194,75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09:00
開標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17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2高雄市阿蓮區民生路17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校通知日起45天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審查資格依據:「投標文件審查表」內容為準。 附註: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設立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與本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專業廠商,且能履行本採購契約,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業項目需為其中一項:1.電器批發或安裝業2.五金批發業3.電腦設備安裝業4.機械批發或安裝業5.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阿蓮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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