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lairel@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0053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76號總務處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標的攸關師生人身安全,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師生權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053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三路176號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專線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電子檢舉信箱:eth@kcg.gov.tw。
(二)申訴單位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7-3368333-2238;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二、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三、本案內容詳見投標須知等相關文件。
四、如因天災或不可抗拒停止上班時,本案開標日則順延至上班日。
五、廠商於等標期間,請隨時主動注意本招標公告內容是否另有內容異動。六、所需費用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則依「高雄市總預算案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前各機關辦理採購招標之補充說明」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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