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j113009 已決標公告

113學年度學校午餐公辦民營

高雄市立後勁國民中學 決標日:113/07/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蕭記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74,020
原始預算
$ 25,074,02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後勁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8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又儀
聯絡電話 (07)3654333#311
機關代碼 3.97.5.85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後勁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180號
聯絡人 劉又儀
聯絡電話 (07)3654333#311
傳真號碼 (07)3628487
電子郵件信箱 liuyuyei@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學年度後續擴充金額25, 074, 02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3/08/13 08:30
開標地點 本校一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確實履行其擔保責任之事由。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180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補充: 1.受理廠商檢舉之機關所在地之政風單位:高雄市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需之64條,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需之77.78條,及招投標文件明細表。 3.廠商在截標前應隨時上網查閱是否有修改招標文件,以確保以正確文件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後勁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8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又儀
聯絡電話
(07)3654333#311
機關代碼
3.97.5.85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後勁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180號
聯絡人
劉又儀
聯絡電話
(07)3654333#311
傳真號碼
(07)3628487
電子郵件信箱
liuyuyei@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學年度後續擴充金額25, 074, 02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8/12 17:00
開標時間
113/08/13 08:30
開標地點
本校一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約束廠商確實履行其擔保責任之事由。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180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補充: 1.受理廠商檢舉之機關所在地之政風單位:高雄市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需之64條,招標文件及投標文件請詳閱投標需之77.78條,及招投標文件明細表。 3.廠商在截標前應隨時上網查閱是否有修改招標文件,以確保以正確文件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後勁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8/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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