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0學年度20,15萬4,106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180號後勁國中總務處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必要文件)
F501060餐館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C199030即食餐食製造業、G605011空廚業或餐盒業營業項目。
(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工商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或依公司法第392條規定,申請主管機關發給登記證明書,均可。請廠商不要再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投標。
內容證明文件說明繁多依招標須知條辦理
二、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的免附具。例如:會員證 (有效期)
三、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四、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投標文件以投標須知及招標、投標文件明細表上所列為準,不僅只有上述,請看清楚檢附,公告受字數限制只能簡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廠商在截標前應隨時上網查閱是否有修改招標文件,以確保以正確文件投標及得知正確招標內容規範等。
2.投標須知第82條應注意。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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