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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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辦機關
3.97.8.75高雄市六龜區新威國民小學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5年度高雄市六龜區新威國民小學宿舍興建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15萬元整(暫列;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金額為主)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本採購廠商得標後與高雄市六龜區新威國民小學簽訂契約,履約管理由高雄市立寶來國民中學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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