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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年EMS建置費用、冷氣機及局部電改合計1,000萬元整。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冷氣機裝設:除另有約定外,應符合「教室冷氣設備採購規格及施工規範」。
二、電力系統施工標準及規範,
(一)學校用電設備工程應依經濟部頒布之「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及「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與其他相關規定等方式施工。
(二)前述施工方式依據「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條文,包含經濟部能源局109年2月11日經授能字第10904600460號函及109年8月20日經授能字第10903007200 號函之預告條文。
三、後續擴充採購 「校園能源管理系統委託建置」功能需求規範,應符合高雄市110年招標之校園建置能源管理系統(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EMS)已完成建置,包括計費儲值系統、用電管理、自動需量反應、即時資訊呈現、用電查詢、統計報表、系統管理及資訊安全等。
四、使用產品及材料之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廠商所使用之材料或設備有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者應符合其規定。
(二)廠商所使用之材料或設備本國另有規定者應符合其規定。
五、廠商提供使用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應符合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次日起8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案內各校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廠商應同時符合下列資格:
■冷凍空調業(CB01071)或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有效會員證。
■冷凍空調業(CB01071)或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同業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
■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組合模式:
1.投標廠商具有上列資格文件,廠商得單獨投標。
2.共同投標方式。
3.投標廠商,並就其他應符合資格之一部分,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6/4 更正後續擴充 114年EMS建置費用、冷氣機及局部電改合計1,000萬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