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hannon.chou87@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學年度學校午餐金額5千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重信路215號3樓總務處
履約期限
民國113年8月1日起至民國114年7月31日止。廠商應於供餐11點40分或用餐10分鐘前完成履行供餐日採 購標的之供應。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
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2.本案為整合其他機關之採購需求辦理聯合採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6年12月27日工程企字第10600373580號,於招標文件載明下列事項:
1、採購方式:採開口契約、非複數決標。
2、採購需求:整合高雄市立福山國民中學、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含國中部)之採購需求。
3、採購數量:各需求機關之採購數量詳本須知第6條。
4、訂約機關:由各需求機關分別各自訂約。
5、履約管理、由各需求機關分別各自辦理履約管理及驗收。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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