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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1010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9年11月20日以前安裝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凡設立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與本採購標的相關營業項目之專業廠商,且能履行本採購契約,投標時需檢附公司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三)廠商信用證明。(四)會員證(有效期):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五)投標廠商聲明書。(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七)切結書及切結書1。(八) 服務建議書。(九) 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十) 標價清單。(十一) 押標金新台幣6萬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專線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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