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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義寶村光復路2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投標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及代碼為G101011公路汽車客運業、G101021市區汽車客運業、G101051遊覽車客運業。
(二) 廠商檢附資料: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依法令無規定者免附。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者,需完整登載營業項目資料。前述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相關公會會員證。
3.近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參加投標。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且須非採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三條及其它條款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廠商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案招標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開標日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而機關停止辦公時,期日順延至次日(不含例假日),時點則於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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