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電子郵件信箱
dream.home1026@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得標廠商於後續「監造相關工作」增購之權利,以換文方式辦理,實際之需要俟高雄市政府審查結果決定,擴充金額上限為24萬2,022元整,增購之期間至109年12月底止。
補助機關
3.83 高雄市政府(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義寶村光復路2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請親自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新臺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義寶村光復路212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高雄市六龜區義寶村光復路212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應繳驗證明文件如下: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6)服務建議書1式6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資格之廠商,評審日期及時間為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評審地點為本校二樓會議室,請備妥服務建議書6份,簡報內容以建議書範圍為限,簡報15分鐘及答詢委員15分鐘。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開標日因故放假則延至恢復上班日之同一時間舉行。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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