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依實際報名人數及決標單價增購,最多增購至32人為限,預計增購後採購金額上限為2,032,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166號致真樓3樓小型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義華路166號致真樓3樓總務處文書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交通部頒發之甲種以上旅行業執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修正內容:
1、 貳、其他履約注意事項—第2條第2項:住宿以2人一房為原則,得標廠商得視住宿行程實際狀況,經雙方協調後予以調整。
2、 貳、其他履約注意事項—第4條第3項前段:提供車輛應為國內及日本政府定期檢查合格,且車況良好之41人座以上出廠十年內之合法營業大客車。
(二) 變更原因:
1、 查日本Homestay體驗以4人一房為主, 今因行程中本校規範須有Homestay體驗,若得標廠商因實際狀況需要,得向校方協調後調整,故增加本條條文之彈性。
2、 依國內依教育部112年10月16日函頒之「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第五條第5項第5款:學校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車齡(計算出廠日期至租用結束日期)不得逾十年並應裝置下列系統…;另考量國外因海外車輛使用不確定因素較多,本案使用車輛出廠年限限制海內外併同修正為十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陽明國民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