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5 已決標公告

111年事務性工作勞務委外採購案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1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安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78,152
原始預算
$ 778,16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沈先生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機關代碼 3.97.5.7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聯絡人 沈先生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傳真號碼 (07)3821631
電子郵件信箱 yu.chia@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履約期間皆提供符合規範之勞務人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Z99990其他服務業、清潔服務業、園藝服務業、與校舍有關之設備器材維修相關行業、或與水電、園藝、土木建築修繕或能提供事務性工作勞務之各公司行業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企劃書一式6份。 (四)廠商投標聲明書。 (五)標價清單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簡報及議減價的機會。 (二)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廠商未派員到場,依現有投標文件審查。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五)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六)廠商在截標前應隨時上網查閱是否有修改招標文件,以確保以正確文件投標及得知正確招標內容規範等。 (七)本案係屬111會計年度預算經費,為配合經常性業務需要提前辦理發包,因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或變更契約,則本案履約期限自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並接獲本校通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73
聯絡人
沈先生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機關代碼
3.97.5.7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聯絡人
沈先生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傳真號碼
(07)3821631
電子郵件信箱
yu.chia@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2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一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履約期間皆提供符合規範之勞務人力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I801011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JZ99990其他服務業、清潔服務業、園藝服務業、與校舍有關之設備器材維修相關行業、或與水電、園藝、土木建築修繕或能提供事務性工作勞務之各公司行業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企劃書一式6份。 (四)廠商投標聲明書。 (五)標價清單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簡報及議減價的機會。 (二)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廠商未派員到場,依現有投標文件審查。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得標廠商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本機關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 (五)契約製作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六)廠商在截標前應隨時上網查閱是否有修改招標文件,以確保以正確文件投標及得知正確招標內容規範等。 (七)本案係屬111會計年度預算經費,為配合經常性業務需要提前辦理發包,因本案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倘預算遭刪減或刪除,契約執行範圍、項目及額度將依審議通過之預算調整或依採購法相關規定中止或變更契約,則本案履約期限自預算經議會審議通過並接獲本校通知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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