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 已決標公告

綜合球場地坪改善工程案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決標日:106/03/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盈琪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80,000
原始預算
$ 2,280,206
底價金額
$ 2,255,000
決標折數
78.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7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偉銘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機關代碼 3.97.5.7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聯絡人 李偉銘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傳真號碼 (07)3821631
電子郵件信箱 wweiming@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契約後續擴充相關事宜,總執行金額(含後續擴充)上限為「2,280,206元整」,即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擴充期間至預估工程驗收日期106年6月30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補助金額_2 7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08
原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第一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細內容請詳閱投標須知: (一)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有效期限內該行業登記證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 4.廠商信用證明。 5.有效期會員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以招標機關發給檢附格式為之。 7.廠商納稅之證明。 8.廠商領款印章印文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周環境特性,招標機關不做現場說明。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工以不影響學生上課、行政人員上班為原則,施工時間須完全配合本校指示,其增加工資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依投標文件內電話通知,並由主持開標人員當場定時限到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依限到開標現場者視同放棄。 (四)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五)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 1.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者。 2.寫字或列印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者。 3.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者。 4.塗改處而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其印文不能辨認者。 5.總價不能辨識者。 6.未加蓋印章或標價清單所蓋印章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印文不符者。 7.未填寫廠商全銜或負責人姓名或地址者。 8.不依規定式樣填寫或鍵入者。 9.塗改原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單標單及詳細表印就之字句或附有任何條件者。 (七)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八)為環保考量,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偉銘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機關代碼
3.97.5.73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
聯絡人
李偉銘
聯絡電話
(07)3818718#35
傳真號碼
(07)3821631
電子郵件信箱
wweiming@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辦理契約後續擴充相關事宜,總執行金額(含後續擴充)上限為「2,280,206元整」,即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為後續擴充金額,擴充期間至預估工程驗收日期106年6月30日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補助金額_2
7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3/08
原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3/16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7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第一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363號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細內容請詳閱投標須知: (一)基本資格: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登記合格之本市(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如下(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有效期限內該行業登記證影本。 3.承攬工程手冊。 4.廠商信用證明。 5.有效期會員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以招標機關發給檢附格式為之。 7.廠商納稅之證明。 8.廠商領款印章印文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位置詳招標圖說文件,廠商在投標前,應自行前往勘查,瞭解四周環境特性,招標機關不做現場說明。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二)廠商施工以不影響學生上課、行政人員上班為原則,施工時間須完全配合本校指示,其增加工資費用請自行估算於工程費內,得標後不得以此理由要求增加工程費。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53條、54條、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依投標文件內電話通知,並由主持開標人員當場定時限到場辦理,若無法聯絡或未依限到開標現場者視同放棄。 (四)開標時請廠商派員到場,請攜帶「印章」或檢具授權書及代用印章參與開標。 (五)標價大寫(文字)金額與小寫(號碼)金額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大寫金額有2個且不一致時,以報價低者為準。 (六)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價清單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無效標: 1.使用鉛筆或其他易塗改之書寫工具書寫者。 2.寫字或列印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者。 3.破損致部分文字缺少者。 4.塗改處而未加蓋廠商或負責人印章,或其印文不能辨認者。 5.總價不能辨識者。 6.未加蓋印章或標價清單所蓋印章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印文不符者。 7.未填寫廠商全銜或負責人姓名或地址者。 8.不依規定式樣填寫或鍵入者。 9.塗改原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及標單標單及詳細表印就之字句或附有任何條件者。 (七)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八)為環保考量,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民族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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