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iviane@k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4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且無違反營造業法第44條及 營造業法相關規定者。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工廠、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2.營造業: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
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4.最近三年內無銀行退票紀錄證明文件
5.其他之證明文件,如公會會員證等。
附加說明
1.收件方式:廠商得親自或委託他人或以郵寄等任一種方式,將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寄)達本校1樓總務處,以郵遞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2.投標廠商應依政府採購法第33條,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其指定之場所。逾時(寄)達本校者,不得參與開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至8月19日中午12時前;5.開標日期及時間:105年8月23日上午10點。6.本校所在地之政風檢舉電話及信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7.本招標案一律採電子領標,機關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廠商請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購買(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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