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4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空氣清淨機設備

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 決標日:114/07/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格瑞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0,000
原始預算
$ 550,000
底價金額
$ 5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7.5.6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5211283#33
機關代碼 3.97.5.6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3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5211283#33
傳真號碼 (07)5332018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2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小會議室(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3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與本標案標的內容相關之廠商(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Z9990其他工程業、E602010冷氣空調工程業等,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特定營業項目,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及未有「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之合法廠商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 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 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切結書1。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內)。 6、企劃書6份 (應含產品規格型錄等)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 、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30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須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至機關完成簽約手續。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另得標廠商須提供投標時之企劃書電子檔(PDF檔即可)。 (三)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四)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貪瀆案件免付費電話號碼:0800-025025、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 、郵政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五)本案評審委員為鹽埕國中總務主任潘O如、家長會長許O驊、學務主任曾O萍、輔導主任李O錡、衛生組長林O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61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5211283#33
機關代碼
3.97.5.6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3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5211283#33
傳真號碼
(07)5332018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k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7.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5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2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二樓小會議室(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3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45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與本標案標的內容相關之廠商(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E601010電器承裝業、E601020電器安裝業、F113020電器批發業、F213010電器零售業、FZ9990其他工程業、E602010冷氣空調工程業等,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特定營業項目,且未受停業處分者及未有「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103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之合法廠商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 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 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應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切結書1。 5、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有效期內)。 6、企劃書6份 (應含產品規格型錄等) 7、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 、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電話或手機通知期限30分鐘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廠商須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至機關完成簽約手續。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另得標廠商須提供投標時之企劃書電子檔(PDF檔即可)。 (三)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四)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貪瀆案件免付費電話號碼:0800-025025、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 、郵政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五)本案評審委員為鹽埕國中總務主任潘O如、家長會長許O驊、學務主任曾O萍、輔導主任李O錡、衛生組長林O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7/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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