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65@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廠商履約狀況良好,機關得洽原得標廠商辦理115年後續擴充,預算金額為441,600元(依政策調整),若承攬費用未予變動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3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具有能力承攬本案(請於企畫書中提出相關資料),且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並具備下列文件(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未加蓋廠商及負責
人印章或簽署者屬不合格標。)
(三)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須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內至機關完成簽約手續,契約製作及學生繳費收據工本費,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二)請廠商隨時上網留意招標內容變動情形。
(三)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貪瀆案件免付費電話號碼 :0800-025025、電子郵件信箱:eth@kcg.gov.tw、郵政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四)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無法提出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規定辦理。
(五)本案評審小組委員為鹽埕國中教務主任喻o鈞、學務主任曾o萍、總務主任潘o如、輔導主任李o錡、青年國中校長陳o憲。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