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7高雄市三民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ㄧ路200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ㄧ路200號
開標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ㄧ路200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2/0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7高雄市三民區高雄市三民區十全ㄧ路20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營業項目須有電器承裝業(E601010)(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既設電力系統改善工程:於開工之日起270日曆天內竣工(詳需求說明書)
2.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檢舉電話:0800-025025、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3.有關押標金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頒「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單保作業辦法」規定辦理。本案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高雄市立三民國民中學】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4.審查會日期另行通知,地點三民國中美樓三樓會議室,廠商列席順序以投標順序為準,審查委員會以書面審查進行評分,廠商不必簡報,惟符合本案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須列席或電話連繫以備委員詢問
5.更正招標公告
補上傳施工圖說
6.第二次更正招標公告重點(1)採購.預算及預計金額均更正為2495901(2)截標日期順延至110年11月2日17時0分(3)開標日期順延至110年11月3日10時0分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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