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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年後續擴充60萬元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升採購效率,符合使用需求。達到使用效益,並規畫多元且清新環境提供師生使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高雄左營區曾子路281號左營國中(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曾子路281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全案應於114年8月30日以前全部完成(規劃設計期程依需求規範書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由共同投標者須各別檢附
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其他:附加說明
1.限設立於高雄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含)之綜合營造廠商
室內裝修業:檢附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
設計廠商:A.建築師事務所應檢附開業證書。
B.土木技師事務所應檢附執業執照。
C.合法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室內設計、工業設計者。
D.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投標廠商同時符合上開2種資格者,得單獨投標。投標廠商應符合之上開資格之一部分,允許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2.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左營國民中學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