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ebby77@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83.4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76號本校A棟3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76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必要文件)
(1)室內裝修業:
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B.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2)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含)綜合營造業,依規定得承作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以上投標業者應自行審視需符合相關法規規範)
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承攬工程手冊。
2.會員證。(有效期) (必要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的證明,投
標廠商為外國廠商的免附具。
3.廠商信用證明(必要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必要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請詳閱公告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屬有許可證登記書及承攬手冊業者,應附為投標文件
2.應注意投標須知第八十二條
3.押標金開立學校校名請以『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填寫,以利退還作業
4.補充受理廠商檢舉知機關所在地之政風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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