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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7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基本資格:政府登記有案、依法登記許可
1.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建築師事務所。
(2)室內裝修業。
(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4)專業技師事務所。
2.未受政府採購法第一○三條禁止之規定者。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屬建築師事務所者: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屬室內裝修業者: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公會會員證(無公會者免附)。
(3)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
3.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
(3)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屬專業技師事務所者: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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