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ebby77@kcg.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76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E102011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高雄市及高雄市毗鄰之直轄市、縣 (市) 為限之業者)
a.承攬工程手冊。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3)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以上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二)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四)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
前半年內所出具之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證明文
件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