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不履行標的執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
二學生專車服務勞務投標標價清單
三、切結書
四服務企劃書等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方式辦理,利用評選委員會選拔出符合本校需求之執行廠商辦理勞務採購工作,預估採購金額為新台幣9,103,000元整。
二、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限制性招標作業,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序位法進行議價程序辦理,並於議價比價前,應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由校長核定底價。
三、本案押標金擬收新台幣45萬元,另履約保證金依該法第15條略以:「...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故履約保證金擬收新台幣90萬元整。
四、本案採政府採購法(以下稱為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本案為限制性招標,第一次開標只需達1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
五、本次截標日期為111年7月8日下午5時,開標日為111年7月11日上午9時,評選會議日期另訂。
六、廠商對旨案勞務採購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9時至下午4時,聯繫承辦人員劉先生,電話(07)3304624轉132。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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