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招標文件新台幣300元整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市前鎮區復興三路3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遊覽車客運業。
(二)廠商應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印本(須為本採購案營業項目有 關之廠商)。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據前揭專簽以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方式辦理,利用評選委員會選拔出符合本校需求之執行廠商辦理勞務採購工作,預估採購金額為新台幣8,194,000元整(附件2),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勞務採購,擬依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限制性招標作業,經公開客觀評選之優勝廠商依序位法進行議價程序辦理。
二、本案押標金新台幣40萬元,履約保證金新台幣80萬元整。
三、本案採購金額為新台幣8,194,000元整,另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招標作業,並與經公開客觀評選且利用序位法方式脫穎而出之優勝廠商,再經議價程序產生旨案決標廠商。
四、本案截標日期為110年7月29日下午5時,開標日期為110年7月30日上午9時,評選日期另訂。
五、廠商如有招標文件疑問時,請於上班日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聯絡承辦人劉先生,電話(07)3304624轉132。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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