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814高雄市仁武區八卦村澄觀路1389號
電子郵件信箱
a0975033531@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4高雄市仁武區八卦村澄觀路1389號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決標日起至民國111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應備資格:一般勞務或人力派遣業或相關營業項目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勞務承攬切結書
詳參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8名駕駛預估勞務總時數 9,500小時
(二)本預算金額皆已含廠商管理費、風險、利潤、其他員工福利支出、營業稅及派遣勞工薪資、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及新制勞工退休金等。
(三)廠商於得標後,執行勞務前5天提供以下資料查核:
8名駕駛需具備並檢附: 1.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以上職業駕駛執照影本。2.醫院合格體檢表正本一份(含胸部x光檢查)。3.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六十五歲以下)。4.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詳參招標文件
備註:開標日如遇颱風致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截止投標日如遇颱風致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截止投標,
開標日及時間亦隨之順延。
廠商代表應先自主量測體溫,若體溫超過38度,請勿進入校園;進入校園全程配戴口
罩。
申訴受理單位更正為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增列高雄市政府政風處(電 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及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