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mtgrace@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33巷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封文件等工本費採公開領取,每份0元/採電子領標者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33巷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係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請詳參審查表所列。
附加說明
**1.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無法開標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辦理。
**2.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請詳閱招標文件,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
檢舉電話:(02)2917-7777
傳 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
傳真:(07)3315313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檢舉電話:0800-025025
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299號信箱
電子信箱eth@kcg.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