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0 已決標公告

女兒牆加高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三杰藝術鍛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30,615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958,000
決標折數
75.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7.5.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23
機關代碼 3.97.5.3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23
傳真號碼 (07)2263420
電子郵件信箱 beer56kimo@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收圖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7 09: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字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登記營造廠、土木包工業、相關類別之工程行項目者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郵寄方式寄至"高雄高商"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但信封套外不得書寫其他如廠商名稱或公司負責人字樣,惟應將姓名、地址、購買之標的名稱另紙書寫,裝入信封套內(並應附回郵72元);或由專人於領標期限內上班時間逕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標單。(以郵寄方式購買者應自行估算郵寄時間)或以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26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E-mail:prouc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23
機關代碼
3.97.5.3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23
傳真號碼
(07)2263420
電子郵件信箱
beer56kimo@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收圖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6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7 09: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4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字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登記營造廠、土木包工業、相關類別之工程行項目者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郵寄方式寄至"高雄高商"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但信封套外不得書寫其他如廠商名稱或公司負責人字樣,惟應將姓名、地址、購買之標的名稱另紙書寫,裝入信封套內(並應附回郵72元);或由專人於領標期限內上班時間逕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標單。(以郵寄方式購買者應自行估算郵寄時間)或以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26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E-mail:prouc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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