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7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高雄高商校舍補強工程-中正及力行大樓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詠閎新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900,000
原始預算
$ 22,383,336
底價金額
$ 21,966,000
決標折數
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7.5.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123
機關代碼 3.97.5.3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123
傳真號碼 (07)2263420
電子郵件信箱 beer56kimo@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87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收圖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5 11: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次日起90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字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登記丙級營造業以上項目者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郵寄方式寄至"高雄高商"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但信封套外不得書寫其他如廠商名稱或公司負責人字樣,惟應將姓名、地址、購買之標的名稱另紙書寫,裝入信封套內(並應附回郵72元);或由專人於領標期限內上班時間逕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標單。(以郵寄方式購買者應自行估算郵寄時間)或以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26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E-mail:prouc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審查時間:105年12月16日上午10時 審查地點:本校百齡大樓第1研討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123
機關代碼
3.97.5.3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聯絡人
黃俊雄
聯絡電話
(07)2269975#14123
傳真號碼
(07)2263420
電子郵件信箱
beer56kimo@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87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本案不收圖收工本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5 11:00
開標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1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0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次日起90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字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登記丙級營造業以上項目者 2.納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加入工、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郵寄方式寄至"高雄高商"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3號.但信封套外不得書寫其他如廠商名稱或公司負責人字樣,惟應將姓名、地址、購買之標的名稱另紙書寫,裝入信封套內(並應附回郵72元);或由專人於領標期限內上班時間逕至本校總務處領取標單。(以郵寄方式購買者應自行估算郵寄時間)或以電子領標(http://web.pcc.gov.tw/)。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7777、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高雄市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7)2818888、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4路226號。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7)336-8333轉2255、傳真:(07)3315313、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5樓。E-mail:proucre@kcg.gov.tw 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 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3路2號2樓。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電話:(07)3368333轉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服務專線:0800-286-586 檢舉傳真專線:(02)2562-1156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審查時間:105年12月16日上午10時 審查地點:本校百齡大樓第1研討議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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