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5001 已決標公告

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日圖書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18,988
原始預算
$ 3,705,906
底價金額
$ 2,918,98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7.5.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機關代碼 3.97.5.3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傳真號碼 (07)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d9033720@hcvs.k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0萬元、擴充期間至115年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9 09: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本校教學⼤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經營組)。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日校於115年1月19日發放書籍,進修部於115年1月21日發放書籍,發書日後至1月23日或2月23日至3月3日以前內補足(依招標規範書之相關時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但經由政府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為合格標。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依本校要求出示之。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 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三) 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四) 最低標標價本校認為屬筆誤或顯著錯誤(不合理)或其他特殊情形,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 前條得標後不簽約承攬之案件,本校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或重行辦理招標。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機關代碼
3.97.5.3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傳真號碼
(07)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d9033720@hcvs.k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0萬元、擴充期間至115年3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截止投標
114/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4/12/09 09: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本校教學⼤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2/0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經營組)。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日校於115年1月19日發放書籍,進修部於115年1月21日發放書籍,發書日後至1月23日或2月23日至3月3日以前內補足(依招標規範書之相關時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廠商信⽤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簡覆單如經塗改或未加蓋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但經由政府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為合格標。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開標時,投標廠商應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印章及出席證明按照開標時間及地點參加開標,並依本校要求出示之。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二)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 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三) 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四) 最低標標價本校認為屬筆誤或顯著錯誤(不合理)或其他特殊情形,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10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 前條得標後不簽約承攬之案件,本校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或重行辦理招標。 (七)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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