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301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角力比賽器材租賃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峻群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40,000
原始預算
$ 1,7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7.5.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4 - 運動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機關代碼 3.97.5.3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傳真號碼 (07)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d9033720@hcvs.k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09: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本校教學大樓13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經營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4年3月16日進場施作佈置完成,並於114年3月17日完成功能測試且結果符合契約規定,租賃期間為114年3月18日至3月21日,114年3月22日下午17時前完成場地復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需含製造或販售與本案相關標的之營業項目: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J801030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服務建議書9份。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如要勘查現場,請事先以電話預約勘查時間,由本校派員帶路,勘查時間限於上班時間內,未電話預約者,本校得拒絕之。 (二)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三)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四)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五)投標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服務計畫書簡報、議價及各項協調會時,其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授權書。 (六)投標需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後續評選,經本機關評選委員會評定為最有利標廠商後決標。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5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九)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機關代碼
3.97.5.3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傳真號碼
(07)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d9033720@hcvs.kh.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6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7 09:00
開標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本校教學大樓13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經營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114年3月16日進場施作佈置完成,並於114年3月17日完成功能測試且結果符合契約規定,租賃期間為114年3月18日至3月21日,114年3月22日下午17時前完成場地復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需含製造或販售與本案相關標的之營業項目: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或J801030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三)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服務建議書9份。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如要勘查現場,請事先以電話預約勘查時間,由本校派員帶路,勘查時間限於上班時間內,未電話預約者,本校得拒絕之。 (二)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三)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四)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五)投標廠商負責人不克出席服務計畫書簡報、議價及各項協調會時,其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授權書。 (六)投標需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後續評選,經本機關評選委員會評定為最有利標廠商後決標。 (七)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5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八)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九)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新興郵局第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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