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1003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因應新課綱課室空間及適性學習空間活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均宸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5,000
原始預算
$ 1,116,265
底價金額
$ 1,100,000
決標折數
90.4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7.5.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機關代碼 3.97.5.3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傳真號碼 (07)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d9033720@hcvs.kh.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8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7 14:00
開標地點 本校教學大樓13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55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如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2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3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4最低標標價本校認為屬筆誤或顯著錯誤(不合理)或其他特殊情形,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5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5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6前條得標後不簽約承攬之案件,本校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或重行辦理招標。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8請參加開標之廠商人員代表及得標後之交貨、安裝施作、工程施工人員、監造人員等非校內人員務必配合教育局制定之防疫措施(以維護全校師生健康),非校內工作人員進入校園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14日(出示黃卡)。 (2)疫苗第二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應提供3日內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為原則。 9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7.5.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機關代碼
3.97.5.33
單位名稱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
聯絡人
潘為禪
聯絡電話
(07)5819155#532
傳真號碼
(07)5818790
電子郵件信箱
d9033720@hcvs.kh.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8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4/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傳達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4/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4/27 14:00
開標地點
本校教學大樓13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55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27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3高雄市左營區左營大路一號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8月1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土木包工業或丙級以上營造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證明。如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4.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由負責人或攜帶委託代理授權書之代理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印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或逾開標時間30分鐘後到場者,視同放棄。 2合約正本及副本應由得標者自行製作(本校僅提供完整內容1份),其費用均包含在合約總價內由廠商自理,不另給價。 3投標廠商因投標所需之任何費用,不論有無決標,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4最低標標價本校認為屬筆誤或顯著錯誤(不合理)或其他特殊情形,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 5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5日內至本校辦理簽訂契約手續;未經本校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將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6前條得標後不簽約承攬之案件,本校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或重行辦理招標。 7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日與開標日均順延至次一辦公日。 8請參加開標之廠商人員代表及得標後之交貨、安裝施作、工程施工人員、監造人員等非校內人員務必配合教育局制定之防疫措施(以維護全校師生健康),非校內工作人員進入校園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14日(出示黃卡)。 (2)疫苗第二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應提供3日內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驗為原則。 9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800025025、傳真:(07)3313655、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箱、E-mail:eth@kcg.gov.tw、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立海青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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