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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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中正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
開標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6高雄市前鎮區光華二路8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如廠商登記資料為營事業仍為文字敘述者: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1月18日工程企字第09600014090號函所示:針對已設立登記之公司,其所營事業仍為文字敘述者,機關於審查該案廠商之營業項目時,尚應考量其登記業務內容與代碼表所列項目之相關性,從寬認定。併請參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年3月17日(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釋例說明二內容。
本校依上述所示,予以依所列項目之相關性,從寬認定。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檢舉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高雄市郵政2299號信
箱,電話:0800025025,電子郵件:eth@kcg.gov.tw。
有關標案招標規範內相關問題,請洽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資訊教育中心張孟全先生聯繫(07-7136536#52)。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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